開展創建“和諧清真寺”活動的倡議書
清真寺既是穆斯林群眾進行宗教活動、滿足宗教生活需要的場所,又是阿訇、伊瑪目履行教職、服務穆斯林群眾的場所。清真寺的狀況是我們伊斯蘭教狀況的集中體現,關系到對穆斯林群眾的正確引導和伊斯蘭教的健康發展。今天,我們倡議開展創建“和諧清真寺”活動,既是響應黨和政府在新形勢下的號召,也是對我們以前開展“模范清真寺”評比活動的深化和細化。開展創建“和諧清真寺”活動,是推動伊斯蘭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是各地伊斯蘭教協會進一步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推動伊斯蘭教自身健康發展的有效途徑;也是引導伊斯蘭教界服務社會,密切伊斯蘭教界人士與廣大穆斯林群眾聯系的有效形式。希望我們伊斯蘭教界人士和廣大穆斯林群眾大力弘揚伊斯蘭教追求和平、和諧的基本精神,按照“愛國愛教、知法守法、團結穩定、活動規范、教風端正、管理有序、整潔安全、服務社會”的基本標準,在各級政府宗教工作部門的指導下,激發主人翁意識,充分發揮我們伊斯蘭教界人士和廣大穆斯林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各地伊協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結合自身的條件與特點,引導清真寺和各族穆斯林自覺參與創建活動。通過創建活動,使我們伊斯蘭教界的自身素質更加提高,使我們清真寺的管理更加規范有序,為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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